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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8月 18, 2007

不是你喜歡,就什麼都可以

自從藝人李明依一首「只要是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?」突顯個人主義的重要性後,社會上就逐漸形成一股極度重視個人價值的次文化。不僅認為個人有意見表達的自由,也認為個人的喜好甚於一切。在過去價值較為封閉的社會裡,這種次文化的確有助於促進社會開放。然而,濫用個人價值的結果,卻往往適得其反,不僅傷害別人,自己也身受其害。

例如,在今日的社會中可經常聽到有人形容自己就是沒心機,說話直來直往,認為這才是流露真性情,也才是真的為朋友著想。一旦身旁的人因此受傷,就責怪受傷的人想得太多,並認為此人如不儘早改變,將來會生活得非常痛苦。更有甚者,若受到挾怨報復,則認為其人心機重、不可取,並大嘆時運不濟。殊不知,這是摧毀本身日後人際關係與成就的主因。沒有人會與使自己不快樂的人建立實質的友誼,因此這樣的人往往會看到身旁的同伴一個個遠離,卻不見任何一個知心朋友願意留下並與其交心。此外,由於與其他人交惡,還必須時時謹慎,以防萬一。如果所樹敵者少,在經驗與智慧兼備的情況下尚可保全其身;所樹敵者多,則往往難逃成為眾矢之的的命運。但最為弔詭之處莫過於此類人受到同等對待後,其反應竟與其他人無異,而旁人則會看到對於同一個人相同事物的矛盾見解。

事實上,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只在於「嚴以律己」而已。與其一味地卸責而使自己陷在孤獨與恐懼的泥淖中,倒不如好好地面對問題加以改進,使自己的人生快樂些。

3 則留言:

tracymia 提到...

學長

我是千慧 不好意思打擾你

上次謝謝你幫我 潤飾計劃書的文字

我程度太差 讓您和老師這麼辛苦

原想要留你的留言版

但是我進不去 只好在此

跟你說謝謝



還有你的一篇文章

研究生真得是自私的

因為我也覺得我很自私

論文 是自己不夠認真

是不能怪其他人的

謝謝你

讓我有了反省的機會

G大魔王 提到...

每個禮拜都給我更新網誌,

不要懶惰...

不要和社會脫節。

縱使是隨筆兩三言,

為你的人生留點什麼吧!





像我前年也盡量每天寫部落格跟上網,

(還全破一款H-game...= =,穩做阿宅寶座)

起碼腦筋還有在動,

如果不思考、不更新,

就會浪費你培養的能力...

tigercat 提到...

你說得深合我心耶

有的人把直當自己的優點

反怪人想太多